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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填写《流动人才登记表》。(可在中山市人才信息网www.zsrc.net上下载)
2、提交本人与现聘用单位签定的聘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(需提交在中山工作满一年的劳动合同)。
3、提交本人毕业证、身份证、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。
4、人才交流中心受理后,领取职称申报表等相关资料
5、按市职改办要求提交与申领评审、认定级别相应的材料(详情请查阅《中山职 称指南》)。
6、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(档案所在部门单位盖章)或学历鉴证原件。
中山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
注:已在我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(含档案托管)的人员,请出示代理合同,按上 述4、5项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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